第五十八章矿税
杨溥与张辅走了很久。
朱祁镇还坐在龙椅上,双目无声盯着前方。好久好久没有回过神来。
开采金银矿对不对?
从决策上面来,朱祁镇并不认为自己不对的。
既然朝廷将银两作为主要流通货币,那么增加银两的流通重量,并增加朝廷财政收入的事情,怎么能算是有错的。
但是朱祁镇万万没有想到,下面弄成这个样子,或者说除却矿监这两个字是干净的,下面都是屎。
矿税在万历年间闹得天怒人怨,不是没有原因的,是因为这个制度从根本上就是有问题的。
这问题还大了去了。
首先,朝廷开矿乃是无常役使百姓,前面也说过,百姓无常为官家干活,属于徭役,这是一非常普遍政策。
在采矿之上,表现的尤为有问题。
因为按照太祖制度,服徭役乃是十年一轮换,也就是有时间期限的。但是你给官家开矿,这活是没完没了的。想服完徭役回家,做梦吧。
太祖皇帝在的时候,就是用事开矿,无事则罢。
固然有太祖皇帝小农思想做祟,但是根本上还是太祖皇帝爱惜民力。
但是太祖之后,大明的吏治是远不如当初了。
既然后来都是长期开矿,这个制度就运行不下去了,自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定额包赔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如果给承办的百姓,一些利润空间,未必不行。
但是督办矿场的官员,未必乐意分利,他们凭本事贪来的钱,为什么要分给这些穷哈哈了。
最多是给一些粮食,让他们不饿死而已。
但是采矿本身是有技术含量的事情,这样的情况下,不要说是技术改革了,就是保持原来的技术水准也是很难的。
更不要是采矿本身,也是风险的事情。遇见矿难,即便没有矿难,平日一个不小心,也是会死人的。
这样残酷的局面之下,百姓哪里愿意呆在矿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