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他儿子胳膊没了,孟翠华觉得只有城里姑娘才能配得上她儿子。
娶媳妇吃席又要花上不少钱。
孟翠华就想跟沈朝要一点礼钱。
她想着这赔钱货都没给弟弟添一点彩礼钱,吃席的时候总要上礼吧。
她当姐姐的,上个五十,一百的礼钱也是应该的。
当初还花了十块钱买了这小贱人!
孟翠华刚怀上沈国栋,就买了一岁的沈朝养着。
一岁的年纪还不记事,能养的熟。
等她长到四五岁就能给家里干活,长大了嫁人还能拿彩礼钱。
早知道她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就不该买她。
把她养这么大,白养了!
也不知道帮助娘家和弟弟!
白眼狼!
孟翠华一边咒骂着沈朝是白眼狼,一边朝着她走过去。
“沈朝,你弟弟八月初八要娶媳妇,你也该上礼钱。”
“你当姐姐的,最少要上五十块彩礼。”
沈朝刚才就听见孟翠华大肆宣扬她要给儿子娶媳妇了。
没想到她还有脸来跟她要礼钱。
沈朝小脸一拉,“我凭啥要给你家上礼钱?我又不去你家吃席。”
孟翠华把嘴绷成一条线:“你当姐姐的能不上礼钱?不上礼村里人说你没良心。”
“你连娘家的礼都不赶,我看以后村里人谁跟你来往!”
一个村里基本上都是互相赶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