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贪官,还报什么!
朱元璋看得恼火至极,甚至连秦枫都埋怨上了。
杀了不就好了!
难道还留着他浪费我大明的粮食吗?
朱元璋气得眼睛发红,光翻那些详细的罪名,竟然就翻了十几页之多,简直可以说是罄竹难书!
懒得看了……
朱元璋目露寒光,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秦枫最终是如何处断的。
最后一页上,首先是秦枫写的罪状总结。
“收受银两三千,在判案中设法周旋,将一个富户之子的杀人案,判作失手伤人,从而得以保命。”
“巧立名目,收取灌溉水渠建造费,但实际花费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剩余部分,全部中饱私囊。”
“……”
嗯?
朱元璋一愣,忽然觉得这些词句,十分眼熟。
一拍脑门,这才想到,这不就是淳化县县试里,试卷上的最后一道题目吗!
好家伙!
原来如此!
原来这个秦枫,真的是早早就调查到了丛重其人的种种罪行,但并没行动,反而是把这当成是一个案例,用来考察参加县试的考生。
哼!
如此贪官,朕当时就说要杀,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一想到自己堂堂大明皇帝,去参加淳化县的县试,那么努力的情况下,竟然名落孙山,连个丙等的评价都没得到,直接不中……
朱元璋更郁闷了。
记得那天,秦枫为了表示公平,在县试结束之后,不论中或不中,卷子都发还考生本人,上面有秦枫的简单评语,虽然言辞简短,但都说得清楚明白,让落选者也心服口服,知道自己是差在了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