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以後,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

    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g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後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塑胶袋里,对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Si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後点点头,换上中文。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麽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後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安之。」

    「易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易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台湾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地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乾净的白sE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後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X低头去看他的鞋,黑sE的、蓝sE的、棕sE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乾净的白sE。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安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麽会惹上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