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网>修真小说>夺取世界 > 第二百三十六章 杀神故事(一)
    双手紧握着噬,奥古斯都陷入到久远的回忆中。

    杀神之名闻名三界,哪怕已经在时间消逝的千万载后的今日,谈及杀神奥古斯都,仍然有无数的人记得这个曾经穿行三界,唯我独尊的当年霸主。在他之前,世上没有哪个人类能够肆无忌惮行走天人妖三界之间,更没有哪个人类能够在天妖二界大杀四方,又毫发无伤而归。

    此前没有一人如此神通广大,此后也有无数人效法杀神的所为,然而这些人中要么客死异乡,要么无法抗争铩羽而归。能够做到横行三界,令整个下界闻风丧胆的,古往今来,唯奥古斯都一人。

    可是这位如此名声大噪,令世人闻风丧胆的绝代杀神,在成名之前,却远远没有这般风光无限。

    奥古斯都出生在一个十分普通又平穷的家庭。母亲是卖绣品的,父亲是一个铁匠,靠贩卖农炊器具为生,两位皆是毫无修为的普通人。奥古斯都出生的时候,母亲难产。他们居住的小村落没有像样的医生,父亲为保母子平安,想要到县城求一名医师回来。适逢天降大雨,瓢泼的大雨引发了山体滑坡,父亲被奔腾的泥石淹没,再也没有回来。

    母亲最后还是幸运地成功生下了孩子,为其取名为奥古斯都。这个名字在他们国家的语言中,寓意为灾难。

    村里的孩子排挤他,说他克死了父亲,小小的灾难在贫穷与卑微中孤独地成长。父亲去世,母亲为了维持家用,不分昼夜赶制绣品,可是这并未让这个日渐凋零的家有任何春暖花开的转变,反而使母子之间渐渐没有了任何交流。每一日,灾难站在堆满碎木块的煤炉旁,看着母亲在那家中唯一一张破旧的木桌旁赶制绣品,从早到晚,甚至不会看上这个孩子一眼。

    母亲看上去似乎偶尔会忘记家中还有个儿子,因为她沉默寡言,甚少出门,在家中,几乎从不与儿子说话。但是灾难知道,她没有。她会准备好一日三餐,会在小孩睡着后为他盖上单薄的被子。尽管家中生计艰难,可是每个星期,总会想方设法弄到些许碎肉,或者一条小鱼,做成汤水给他喝,而自己从未分去哪怕一小口。她不过是被重担压垮了肩膀,摧磨她的是生活。她虽为他取名灾难,却从未将他看作是灾难,因为‘奥古斯都’本身还有第二个意思:希望。

    灾难不在乎其他孩子的攻击,不在乎夜以继日的贫穷和寂寞,可他却不想让母亲受苦。他想带给母亲幸福,让她过上好日子,让她的眉目间的愁云,能够像晨雾一样消散。

    年幼的奥古斯都尚未有修为,但是从小与村里的孩子们打架——都是一大群攻击他一个——使他练就了敏捷的身手。这一日一大早,他吃过早饭,对着已经进入工作的母亲无声地道别,尔后拿着早已准备好的破旧包裹出了门。

    一路小跑着出了村子,半路上偷偷爬上了一辆运送商货的马车。灾难蜷缩在车板的角落里,随着商车进入了县城。到了城中,他并未急着下车,而是继续藏在里面,直到商车抵达了商会,运送的伙计拆卸货物,他便钻入一个麻袋里,被夹带着抬入了仓库。

    夜幕降临,灾难从成山的货品中爬了出来,打开他的包裹。里面的东西很简单,一把有着豁口的匕首,还有一根包着油草的木炭。用包着油草的那端在地面摩擦了两下,随着几道火星迸溅,微弱的火光照亮了漆黑的仓库。一手举着木炭,灾难在仓库中寻找着。

    这家商会是城中最大的一家,器具稻米古玩字画应有尽有。村里的孩子,哪里懂得那些器物的价值,见到其中一个大箱子装着几条晒干的大鱼,便把包裹扯开捆了两条背在身上。这鱼长得奇大,哪怕是晒干了,从头到尾比小孩子的个头都要大上一截。

    两条鱼的重量压的灾难重重吐了口气,来回走了两圈,他还是不得已放弃了一半。背着其中一条大些的,通过仓库通风用的窄窗攀爬而出,趁着夜色溜出商会。等到第二日黎明城门打开,他便风一样的溜出县城,一路狂奔回到家中。

    一连几月,县城的商会每隔几日就会丢失一些货品,而灾难的家,不再是餐餐的野菜粟壳,有了鱼,有了肉,还有芳香的瓜果。对于这些家中突然冒出的珍贵食物母亲自然怀疑,灾难便说是他从山里寻得的。想到儿子最近确实时不时一大早跑出门,一天两天不见人,每次回家就会带着不同的食物,而村里也并没有人家东西被偷的消息传出,便相信了儿子的话。

    有了充足的食物,偶有吃不完的,还能拿到村里贩卖。在这个小小的村落,食物的价值仅次于农炊器具,母亲不需要熬夜赶制绣品也能维持家用,不仅如此,还有富余。这一年,灾难脱下了打满了补丁的旧衣,穿上了长大以来第一件新衣服。这件衣服是母亲特意去城中买了料子,亲手缝制的。

    生活有了找落,母亲的面容终于不再遍布愁云,许久不见的笑容出现在了那张秀丽的面庞上,人前人后话也渐渐多了起来。这一切的变化灾难看在眼中,也为此欣喜。于是,他更加频繁地进入县城,渐渐的,他也不再满足于仅仅偷盗一些食物。

    还不够。

    他看着大街上穿着华贵的夫人,珠光亮丽,风姿绰约。

    还不够。他要让母亲也能像城里的夫人一样,穿着漂亮的衣服,佩戴华丽的饰品,涂抹芬芳的脂粉。

    这一日,他在仓库中,用那柄缺口的匕首撬开了一个盒子。盒子打开之时,瞬间,他的视线便被夺目的金色充满。第二日,商会上下炸开了锅,他们丢失了一件极其贵重的物品:一条黄金。这黄金是商会的主人想要献给城中的贵人的,为了不被有心人惦记,特意存放在普通仓库中混淆视线。这位贵人隔日寿宴,商会便将这箱黄金当做礼品献上,打开之时,整齐码放的金条,独独缺了一块。

    当日小偷就被捉到了。灾难偷了黄金便溜出了商会,村落里自然不可能将这黄金卖出手,于是他找了一家其他的商行,打算将黄金换成货币。可是商会进购的黄金为了防止被偷盗,因而每一根金条上都打了商会的标志。商行的伙计看到了标志,又见将他拿来典当的又是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子,于是当场就将人扣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