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鹿现在的心情是复杂的,自己似乎真的如愿以偿吃到了后悔药,不过他似乎是吃过量了,不仅倒回到几天之前,还一路回到了两千年前。
他现在被一个大约20出头的少年搀扶着,也就是那个在自己脸上留下深刻印记的混蛋!
还记得自己醒来时的场景:
“朕就说此法可行,小女子你莫要再哭泣!看汝家伯兄不是醒来了么?”
朕?多么高大上的词汇啊!当时吓得陆鹿一愣一愣的,差点没当场给跪了!
“朕名周,不知君子何名?”
“靠!!!”
“君子何以惊?朕说错了吗?”
“淦!!!”
赶在陆鹿跪下来叫“爸爸”之前,周通过详细的解释,让无知的陆鹿明白了“朕”在战国时期只是第一人称代词,还没有成为帝王的专属称呼。
好家伙,自己是直接磕后悔药给磕饱了,沿着时光长河一路乘风破浪到了战国。
后来在陆鹿的强烈要求下,周才不情不愿地将第一人称改为了吾。
这下就顺耳多了,一天朕来朕去的给人的压力真的很大啊!
哦,对了,除了周,陆鹿还见到了一个女孩子,也就是陆鹿心心念念的柔美声音的主人了。
略微有点婴儿肥的脸蛋,如蓝天般澄澈的双眸,青丝如瀑,甜蜜的笑容勾起了嘴角更加甜蜜的酒窝,玄色的褶衣及长裙说不出的美丽,脚踏丝屐,每一步都仿佛踏在自己的心上,身上的尘土没有掩盖她的绝世之姿,反而让她更添了几分自然之美。
不过这女孩子还就真的是孩子,看着不停叫自己伯兄的小丫头,陆鹿的玻璃心碎的稀里哗啦。
我的女神啊!
陆鹿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上下相连的深衣,作为一个资深的汉服爱好者,他自然知道这不是谁都能穿的衣服。
在古代,这种深衣是庶人百姓的礼服,不到逢年过节轻易不会拿出来穿。当然,如果是贵族的话,这个限制就不存在了,完全可以当做日常服饰。
自己这身衣服颜色靓丽,摸摸这布料,好家伙,是丝绸的,谁不知道在古代丝绸是黄金的同义词?就是这满身的泥点说不出的狼狈,但怎么也比周的麻布深衣要好,看来现在自己应该是个落魄的贵族。
书包还在,自己应该是身穿和魂穿的混合了,就是这穿也不穿彻底一点,腿上的伤都没好彻底!
刚才经过一个小水洼的时候,他特意去照了照,诙谐而不失礼貌地微笑,和小丫头同出一源的酒窝,乌黑的长发被约束在一个精致的发冠内,除了头发长短外,简直和自己以前的盛世美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