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爷剥着橙子,
道:
“哄他们高兴,是想让自己日子过得更好一些,有舍才有得,我懂,但说句心里话,在我这里,有一条线,一旦过了这条线,我会………”
“伯爷您会如何?”
“我会掀桌子,如果真的事不可为,我会带着几个手下,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家客栈,过过小日子。”
野人王张了张嘴,
然后笑了笑。
郑伯爷注意到苟莫离的神情变化,道:
“你想说什么?”
“狗子想说,伯爷,您应该,从未过过那种,少一口子酪吃,就会在寒风中冻死的日子吧?”
郑伯爷,沉默了。
上辈子,虽然自己妈离开得早,自己那个爹开货车,也不怎么着家,但吃喝上虽说不精致,但还真没过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就算那酗酒糟蹋身子的老爹也早早地因病去世了,留下的钱,也够自己上了大学。
唯一的不舒服,大概就是开家长会时,但那,其实也不算什么。
至于这辈子,
一醒来,
身边就是一群魔王环绕;
可能他们一开始,对自己很轻视,带着高傲,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且已经给自己置办了一座酒楼的产业,身边还能有丫鬟服侍。
两世为人,
其实自己并未真正体会到过………做人的艰辛。
苟莫离的这句话,意思就是,伯爷,您没真正受过那种被踩在泥潭里奋力挣扎抬起头,就为了那片刻的呼吸换气的日子。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