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网>玄幻小说>锦衣王侯 > 第一百零一章白莲初现(五)
    自从几个女人过门后,杨承祖就有意教导她们京剧,苗氏是卖唱的出身,本来就有功底。如仙则是在上行院受过训练,论唱功绝不弱于苗氏。

    铁珊瑚虽然音律差劲,但是有一身好武功,正好可以当武行。这三人学习的速度都不慢,现在如仙和苗氏都已经能唱几段,铁珊瑚则能显示武功,露一露本事。

    眼下的大明虽然是南戏当道,不过那是达官贵人家的享受,地方上还是小调为主。这几位美娘子唱的京剧,又足以吸引一部分闲人的注意力,配合上其唱腔词句和动作,京剧的影响已经提前在民间蔓延开来。

    外面的水位与粮价一样,一直在涨,滑县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家里揭不开锅,如仙这放印子的生意越来越红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同意以田地为抵押物,而且他们相对九爷和成福寺,更愿意把田地抵押给如仙。

    毕竟这是个看上去很漂亮的女人,漂亮的女人大抵心善,不会把自己一家逼上绝路,肯定会给自己留条活路的。

    可是不管怎么样,县城里终归还是有富户,有闲人,他们有时间和财力,在这里消磨时间。内中有一部分人,并不担心水势和粮价的上涨,反倒是期待着粮食的价格涨的越高越好。至于外面的水势,他们也不在意,那是衙门操心的事,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这其中倒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听戏,可是他们知道,这是结交如仙老板和杨承祖杨百户的好机会,错过这个机会可就费了力气了。

    如仙现在也是县城里一个要角,与那些大户富商可以平起平坐,尤其她手里有粮食,身后有靠山,并不好对付。杨承祖杨百户听说是巡抚面前可以说话的人,于这个小县城而言,这就是手眼通天的人物字号,得刻意巴结着,不可等闲视之。

    还有的想借印子的,也得先在这跟着听戏,多叫几声好,才好让如仙老板高兴,借粮的时候或许能多借几升。

    如仙轻移莲步,美目流转,含情脉脉的看着那个坐在那拉胡琴的杨承祖。像自己这样的女人,过去那般的经历,能够有这么个归宿,得算是这一行里最好的下场了。她心内欢喜,唱的格外卖力,落下阵阵彩声。

    正对着大厅的雅间内,帘子撩起了一半,那位白莲圣女头上戴着帷笠,将茶杯放在唇边,轻轻的品着茶水,看着如仙在那里翩翩起舞,小声说了一句“她这剑法有点怪。”

    如仙舞的乃是现代京剧大师梅前辈于武林高人处所学的八仙剑,后世京剧行内有人传授,可是这个时代,则没人见过。如仙自己不会武功,可是她有深厚的舞蹈功底,将这路剑法舞的美仑美奂,让人赏心悦目。

    这白莲圣女则从武林高手的角度看出,这门剑术本身十分高明,只是使用人不通晓武技,用不出其中威力而已。这剑法她没见过,难道是那位锦衣官所创?这还是个深藏不露的技击高手?

    陪着她的,就是那位身高过人的红衣姑娘,她本来是个山寨的女寨主,于风雅二字无干,最多是唱点乡野小调,对戏剧不感兴趣。可是现在,她的双眼发直,这位圣女连说了两句,她却一动不动,跟没听见一样。

    圣女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见她的眼睛落在那位拉胡琴的杨承祖身上,暗自摇头:这个女匪也真是的,见到那位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又英俊潇洒的小郎君,怕是动心了。

    她知道,这位女寨主虽然出身绿林,但是洁身自好,不像普通绿林女贼那般,拿与男人睡不当回事。或是以此为乐事。

    事实上,到现在为止,这个姐姐还是个大姑娘,不曾有过一个男人。这对于一个占山为王的女寨主来说,简直可以称的上奇迹了。乃至绿林中有人传说,这位绰号火风凰的女寨主,爱的是女人不是男人。

    她同样知道,自己这个金兰姐姐之所以这样,绝不是那种荒诞不经的理由,而是她眼光太高。她爱的男人,不会要她一个女贼,而要她的,她又看不上,结果就耽误到现在。这不,恐怕她现在是对这锦衣官动心了。

    这个时代文人讲一个琴棋书画,普通的丰流人物,则讲一个吹拉弹唱。若是有人吹拉弹唱精通,又有一副好皮囊,确实是能让女儿家芳心暗许。

    杨承祖相貌英俊,又能拉的一手好胡琴,自然就符合了这个要求。而且他对于女人的态度也与这个时代的普通男人不同。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即使是恩爱夫妻,在外面男人也要讲一个尊严,要维护一个男人的体面。可是杨承祖不拿这种时代规矩当回事,他不在乎面子,也不想要什么威严。

    明明是个锦衣官,眼下就如同个小男人一样,拿出一方手帕为如仙小心的擦着额头上的汗水。那副恩爱模样,即便是对正妻都嫌有些过分,何况她们现在对如仙的跟脚已经了解的很清楚,知道她出身是上行院,而且不过是个连名分都没有的女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