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网>科幻小说>我从小泡在蜜罐里 > Honey Pot 酒吧。
    甘蜜其实不算是个十足的行动派,可认定了要做的事儿就绝不会变。

    人家不愿意带她去酒吧,她可以自己去啊。

    鉴于甘鄞合以往纵身于犬马声色的夜不归宿以及浪荡惯了的表现,这人肯定是各大顶级会所的常驻之客。

    小姑娘挑挑拣拣,最终还是在金鼎的所有会所中选了家新开的。

    他这般只许自己吃肉,却不肯让她喝一丁点儿肉汤的行为,非常可恶。

    明明之前答应得好好的,后来又反了悔。

    甘蜜脑海里自动将甘鄞合化成小木人,拼命地往上面掷筛子。

    还没扎几下,宋艾千的消息很快发来。

    千金万银:「去!为什么不去!」

    千金万银:「不过等等哈,我得想个完美的对策,这样之后才能躲过我爸我妈的追问。」

    和甘蜜一样,宋艾千也没正儿八经地去过酒吧。

    虽说心有所往心向往之,但周遭总有不少的阻挠。

    眼下,算是一拍即合。

    ---

    鄞城的边角,是座不夜城。

    黢黑的面纱裹住纸醉金迷的荒唐,夜色静静流淌在横亘着的江面,掀露出靠在江边的建筑。

    周遭静谧,除却偶有在门口近处的客人带来喧哗,会所的矜贵低调都隐在了不露声色里。

    金鼎一楼是传统的清吧卡座,二十四小时对外开放。再往上的楼层呈分级制录入,顶层包厢则是一些达官贵人以及社会名流相继来此聚会的地方。

    甘蜜挑的那间正对鄞江,视角开阔,依稀能听见潮水迸起。

    宋艾千见惯了大场面,到了此时此刻眺望远方夜景,不免心生感慨,“厉害呀我的甘甘。”

    “知道吗,你这格外轻车熟路的表现都让我开始怀疑你是不是头回作战了。”

    她转身举起一盏没有点燃的蜡烛,示意了下,“来,庆祝我们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