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蜜其实不算是个十足的行动派,可认定了要做的事儿就绝不会变。
人家不愿意带她去酒吧,她可以自己去啊。
鉴于甘鄞合以往纵身于犬马声色的夜不归宿以及浪荡惯了的表现,这人肯定是各大顶级会所的常驻之客。
小姑娘挑挑拣拣,最终还是在金鼎的所有会所中选了家新开的。
他这般只许自己吃肉,却不肯让她喝一丁点儿肉汤的行为,非常可恶。
明明之前答应得好好的,后来又反了悔。
甘蜜脑海里自动将甘鄞合化成小木人,拼命地往上面掷筛子。
还没扎几下,宋艾千的消息很快发来。
千金万银:「去!为什么不去!」
千金万银:「不过等等哈,我得想个完美的对策,这样之后才能躲过我爸我妈的追问。」
和甘蜜一样,宋艾千也没正儿八经地去过酒吧。
虽说心有所往心向往之,但周遭总有不少的阻挠。
眼下,算是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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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城的边角,是座不夜城。
黢黑的面纱裹住纸醉金迷的荒唐,夜色静静流淌在横亘着的江面,掀露出靠在江边的建筑。
周遭静谧,除却偶有在门口近处的客人带来喧哗,会所的矜贵低调都隐在了不露声色里。
金鼎一楼是传统的清吧卡座,二十四小时对外开放。再往上的楼层呈分级制录入,顶层包厢则是一些达官贵人以及社会名流相继来此聚会的地方。
甘蜜挑的那间正对鄞江,视角开阔,依稀能听见潮水迸起。
宋艾千见惯了大场面,到了此时此刻眺望远方夜景,不免心生感慨,“厉害呀我的甘甘。”
“知道吗,你这格外轻车熟路的表现都让我开始怀疑你是不是头回作战了。”
她转身举起一盏没有点燃的蜡烛,示意了下,“来,庆祝我们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