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突如其来一阵台风,大风伴着大雨,阳台上的床吱吱作响,闪闪睡不着觉哭闹不停。
洛杨试着给他讲故事,搂在怀里哄他睡觉,甚至试图拿他那副森海塞尔hd00动圈耳机给小崽戴上。
这是洛杨为数不多的心爱品之一,大学时候每天在便利店工作四小时,又给一个学前教学机构带了两个月暑假班,晚上还要骑四十分钟车跨区给小孩子上小提琴陪练课,这才攒下了999元,买了hd00,从此拥有了私人的殿堂级享受。
当然仅仅有耳机是不够的,播放设备也很烧钱,洛杨又一边上学一边打工,升级了耳放系统。
玩不起音箱,一定是玩不起的,能玩玩耳放已经是极限。
戴上耳机,感受坐在第一排看演奏家演奏时的沉浸,洛杨所有的烦恼都会顷刻间化为一道光,飞向遥远的光年之外。
可惜洛杨在音乐上没有什么天赋,相比很多人当然要好一些,毕竟他也是四岁开始接受小提琴训练的,可越是年纪大,越是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天赋,不过是小时候每天在练习,最多算个技巧过得去的小提琴爱好者。
现在他已经很少碰琴了,不论是那把红棉还是妈妈送给他的那把老琴。
听音乐的习惯倒是没有因为长大而改变,反倒是越听越多,平时的大部分钱也花费在听音乐会上,有一段时间洛杨觉得他那些小说灵感大多来自于自己听音乐会的时候,在那些节拍和旋律中,世界变成了很多份,像一层又一层膜,好像五线谱的五条线平展铺开,成了无数个世界。
给闪闪戴上耳机,听了几秒钟,洛杨忽然想到年纪太小就用耳机会对听觉产生影响。
于是又摘了下来。
闪闪又委屈地抽泣,一点没有王者气势。
“闪闪,男人怎么能惧怕打雷呢。”
“怕,爸爸,怕。”
“你又不是阿斯加德的神,你是王啊,王难道不是从小就与众不同吗?胆子那么小,怎么做王啊。”
闪闪完没听洛杨的碎碎念,一味钻在被窝里,双手捂着耳朵,眼睛睁的比白天还大。
分明在窗外隔着窗帘,他幽蓝色的眼睛里也闪耀着白色的闪电。
闪闪。
洛杨只能用整个身体抱住闪闪。躲在洛杨怀里的闪闪几乎整个小身体都努力紧靠着洛杨,洛杨想要翻身,却发现自己被小崽紧紧抓着。
那份力量,他是用足了力吧。
“我不走,我哪也不去。”洛杨小声说着。
“我哪也不去,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