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
乔治索罗斯端着一杯红酒靠在沙发上闷闷不乐喝着,他感觉有些糟心。
很糟心。
英雄造史势,时势造英雄。
从东欧被成功瓦解那一天开始,他一直都在考虑要怎么在这个前所未有的大势中,成为可以主导一切的英雄。
什么是英雄?
成功者、胜利者就是英雄。
就如当年,如果那个追杀犹太人的混蛋成功了,他可能就成为了英雄。
只要在这前所未有的大势中挥动旗帜,按照预期的发展走下去,那他将会成为资本领域的英雄,成为投机者的偶像、信仰,甚至是神,就像当年的杰西李佛摩尔那样,不,甚至比李佛魔更强大。
李佛魔一句话可以令某只股票下跌,看谁不爽,谁家股市就崩盘,但如果这次机会他抓到,那他完全可以一句话令一个国家颤抖,看谁不爽,那个国家将会水深火热陷入地狱之中。
可现在,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混蛋抢占了这个先机。
该死!
那家伙究竟是从哪里蹦出来的,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过这号人?
叮叮叮——
电话铃声猝不及防响起,乔治索罗斯恍然了一下,拿起了只有为数不多人才能打进来的电话。
“喂。是我。”
“乔治。你的心情似乎有些糟糕!发生了什么。”
“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似乎,我被人偷走了一些东西。”
“能具体一点么?不然我无法帮你。”
“艾伦。你知道的,感觉这种东西非常不靠谱,但又实实在在存在着。我不是不能告诉你,是我不能告诉你。”
“好吧。看起来你对于华夏的文化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艾伦。现在不要说到华夏,我讨厌这个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