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过了几年,爸妈稳定下来,要接原主回去,原主因为弟弟,不愿意和爸妈住,原主弟弟当时还是在襁褓里的婴儿,原主把爸妈围着弟弟的情景看在眼里,觉得自己很多余。

    在大伯大伯母家也是多余的,但是爸妈有给她生活费和学费,加上两位长辈性格确实好,她就不打算回去,年纪渐长,懂事许多,没有因为弟弟而不想回爸妈家,就是对她来说,亲生父母已经和陌生人没区别,不好意思回去。

    叫她和陌生人住一起,感觉很不好。

    一直拖着不想去江市,拖着就拖到了考上青元大学。

    原主住的乡下并没有多偏僻,甚至还是富裕村,村民也不是手机都不会玩的“山里人”,但城市里的一些大小姐大少爷们就觉得乡下人是土包子,存在偏见。

    原主的弟弟,在文里连名字都没有提及,弟弟还没同学存在感强。

    “小姐,再有十分钟就到了。”

    “嗯,好的,请问家里这会儿有什么人在?”程山岚从书里的情节回神。

    懵懵过了大半天,愣神间就要出门,没办法仔细捋清楚现状,现在已经冷静下来,她觉得自己还是要找更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穿书了。

    她在穿书前,其实已经有26岁了,从小在孤儿院长大,18岁之后就完全自己养自己,18岁之前也有在赚钱,只是年纪小,赚不了多少钱。

    小时候有差点就能成功被领养的事,只是后来那对父母反悔了,最后的手续也没进行,她当时已经会说话会思考,也没多少想法。

    孤儿院像她这样的弃婴不少,不太说话的她在里面存在感不强,他们孤儿院的阿姨也是公事公办,很少有个人情绪在。

    没想逃脱也不留恋,这就是十八岁以前的生活。

    名牌大学毕业,有幸进了大公司,程山岚眼界开阔不少,工资不低,25岁的时候升职,工资又涨了一波。

    她每次很高兴的时候,都会给生活过的孤儿院捐钱,就当是分享喜悦。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活着没有多少归属感,她也没想过要存钱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花钱比较“我行我素”。

    她想法是趁着年轻能赚钱的时候,好好花自己赚来的钱,好好对自己,哪天死了不是亏了,学生时代活得多苦啊,不能苦自己一辈子。

    不是有句话说,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会先到来。

    花钱大方和她学生时代有关,学生时代一分钱恨不得掰两半花,她那时候就想,等以后有闲钱了,想买什么买什么。

    后来果然有钱了,可能对真正有钱的人家来说并不算多,但是对她自己来说很多了,不需要为生存担忧,就是工作不算全无压力,压力肯定是有,头发掉比较多,幸亏发量不少,所以脱发不至于脱到秃头,但部分头发确实在工作中一去不复还了。

    要不是确确实实过了二十六年,对二十六年也有印象,她都以为自己是不是重生了,名字一样,长得一样,只是变年轻了。

    “小宇少爷在家,今天他的同学过来玩,这个点应该要回去了。”司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