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升起,鸟鸣阵阵。
一行人进入桑葛林已有四五日,已经逐渐进入了桑葛林的中间地带。
越往桑葛林深处行进,遇到的人越少,但若遇到,说明对手的水平,也是极高。
花朝跟着他们行走了这么多日,片刻不停,体力逐渐不支,眼看着午正时分到来,日头正烈,她便蹲坐在树下闹着要休息。
谢无欢无奈的点头,陈大红便去摘些野果之类的解渴。
“小姐,我们都走了这么久了,你看我的衣服都刮的破破烂烂的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啊。”花朝啃了一口苹果,嘟囔道。
谢无欢的袖子里,似乎有吃不完的蜜饯,她此刻又拿出一小袋,在那品尝,对于花朝的抱怨充耳不闻。
陈大红憨憨地笑道“花朝妹子,你的衣服还是比较好的,况且你们背了这么大包小包,里面肯定有换洗衣服,你且安安心心等谢小姐吩咐吧。”
花朝小嘴一嘟,不满道“大红哥你现在都不帮我了,你们一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你看我的脚上,都是水泡。”
说着,裤脚一掀,鞋袜一脱,白生生的小脚就露了出来。
只见原本白嫩嫩的小脚上都是一个个红色的水泡,有些已经破了结痂,看来已经这样很久了。
谢无欢看到也是一愣,她的确有些疏忽了,赶忙把蜜饯往白罗刹怀里一扔,来到花朝身旁。
“花朝啊,你长了水泡怎么不跟我说啊,来,我帮你上药。”谢无欢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拿了个小瓷瓶出来,小心翼翼的滴在花朝的小脚上。
花朝也没料到小姐会这般关心自己,今日只是想要多休息一会,所以稍稍闹腾了一下。毕竟小时候做农活,在田埂上行走,长水泡是常有的事。
谢小姐把自己从狠心的爹娘手里买回来,还对自己这般好,花朝的眼眶红了。
“小姐,前些日子天天有打斗,花朝长些水泡也没什么的。”
“花朝,以后不舒服第一时间告诉我,不然简直是有辱我神医的名头。”
“好的,小姐最好啦。只是小姐,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桑葛林中心啊,那些坏人会不会追来?”花朝想起前几日的事,不免有些担忧。
然后又看向陈大红,问道“大红哥,你手上的伤可好些了?”
“有谢小姐在,早好了。不然怎么给你摘果子?”陈大红安慰道,然后少有的一改憨厚之态,目露凶光道“别再让我看见那些杂碎。”
原来那一日,四人杀死狼群之后,连夜赶路,待到早上,已经是精疲力尽。寻得一处水源之地歇息调整,也检查一下是否有什么伤势。
四人在溪水边,刚刚坐下,不久后,池欲云等人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