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是越国特有的记录方式,古代越国的人们,不喜欢用文字记录,喜欢用这种画画的方式来记录一些东西,这本《越国巫医》应该就是古代越国巫医的医书,我看得很入神,完全忘记了李师傅和林海的存在。深深的投入到书中,好像干柴遇到烈火,一发而不可收拾。

    李师傅看我投入到这本书中,对我刮目相看,我完全没有察觉到李师傅在看他,自顾自的看这本《越国巫医》。

    “小伙子,你看得懂这本书吗?”李师傅问旁边的我,我被吓了一跳,回过神来,说到:“是啊,李师傅,我以前跟着爷爷念过几天医书,所以对医学特别感兴趣,看您这扔着一本这样的书,就情不自禁想拿起来看看。”

    李师傅点点头,欣赏的看着我说:“这本书我听我爹说过,是一本医书,半辈子没见过这本书的面儿,昨天,在工厂一个废品收集站上,看见了这本书,也不知道真假,我就把它先拿回来了,看着它实在是太脏,就和废纸先放到一块儿了,没想到你居然看得懂,小伙子不简单呢。”

    李师傅夸了夸我,转头又对林海说道:“你这女婿,找的值!”

    林海喜不自胜,眉飞色舞的对李师傅说到:“那是,我的女儿也是个宝贝疙瘩,也得找个宝贝疙瘩来配她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李师傅和林海爽朗的笑声在只有十几平的小锅炉房回荡。

    话说福州这边,林夕雅和她的闺蜜小玉正忙着逛街呢,今天晚上,小玉的男朋友汉斯组织了一个巨大的派对,林夕雅和小玉决心要艳压群芳,给林夕雅找一个高大帅气的女婿带回去。

    “小玉,小玉,你过来,你看这条裙子不错。”林夕雅大着嗓门儿对小玉喊道,小玉今天为了逛街方便,特地穿了平底鞋,但还是被林夕雅深厚的逛街功力给吓到,小玉已经累得不行了,看见一个板凳,就要坐下来歇歇,林希雅跟没事人似的,精力十足,看着还没逛够呢。

    小玉慢吞吞的走到林夕雅身边,苦着脸对林夕雅说:“姐姐,你还没逛够啊,咱们买的东西够多了,我估计今天商场寄存处,咱们的东西占了一大半了。在买咱俩就提不动了,得用车拉了。”林夕雅并不理会小玉的话,手里拿着一条石榴红的小露背长裙,眼里放着光。兴高采烈的对小玉说:“你看!好不好看!”

    小玉看林夕雅这么有精神,索性舍命陪君子,仔细的帮林夕雅调选起衣服来:“这条裙子还真心不错,石榴红艳丽,你皮肤白,穿上正好相得益彰。”

    林夕雅也对这条裙子很满意,对小玉说:“我今天晚上的派对就要穿它,我要钓一个金龟婿回去,免得我爸非要让我嫁给那个叫我的流氓。”

    小玉对林夕雅说:“你也犯不着这么着急吧,你爸要你嫁给我,又不是明天就嫁,慢慢来嘛。”林夕雅头摇得像拨浪鼓:“小玉,你是不知道!那个叫我的有多讨厌?我恨不得马上就钓个金龟婿回去结婚,我也不想嫁给他。”

    小玉看林夕雅这个样子,忍不住问道:“到底是个啥样的人呀,你爹非要你嫁,你却死活不嫁。真是让我好奇。”小玉说话的功夫,林夕雅已经跑去结账了,这条石榴红的大裙摆长裙,是她们今天买的最贵的一条裙子。

    “哎,小玉,咱们要不要去做个头发?”林夕雅对小玉说。小玉看看林夕雅干燥的头发,跟海草一样,轻轻点了点头:“我觉得你确实有必要去做个头发,头发干的跟海草一样,嗯,我的头发怎么样?”

    林夕雅看了看小玉的头顶,小玉的头发其实非常好,又多又黑。非常的漂亮,但有个遗憾,就是小玉的头发太多了,而且还特别硬。

    所以小玉的头发盘头特别好看。但是留披肩就不行了。林夕雅问小玉到:“你今天晚上是盘头还是披肩?”小玉歪着头想了想:“披肩吧,平时我去哪里都是盘头,头发盘的我已经傻了,今天我想换个风格。”

    林夕雅拉着小玉的手,向整条街最高档的美发沙龙跑去,边跑边说:“那还等什么呀!你去做个软化,我加强个营养,咱们都把头发好好拾掇,今天晚上就等着艳压群芳吧!”

    小玉非常同意林夕雅的这个建议,兴高采烈的同林夕雅往美发沙龙的方向跑去。姐妹俩一到一路聊着自己心心念念的发型,小玉顺便给汉斯打了个电话,让汉斯开车来商场,把自己和林夕雅买的东西,先拿回家去。

    夜幕降临,福州市最好的酒吧里,红男绿女正在尽情的享受夜生活,小玉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戴着一串白玛瑙,脚上蹬着一双质感非常好的凉鞋,看起来纯洁又性感,而小玉旁边的林夕雅穿着下午买的那条石榴红大摆长裙。

    披着大波浪的头发,十分热辣性感,姐妹俩走进酒吧的一瞬间,吸引了大部分男人女人的目光,男人的目光像一头野狼,紧紧的锁在姐妹俩的身上,舍不得离开。而女人的目光充满嫉妒和不甘,没办法,谁让姐妹俩抢了酒吧所有女人的风头呢?

    姐妹俩十分享受这种目光,两人手牵手,一步三得瑟的朝包间走去,汉斯和陈风已经等在了门口,随时准备为两位女士效劳。汉斯伸开修长的双手,小玉把青葱一般的手指放在汉斯的手上,汉斯就这么绅士十足的牵着小玉的手进了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