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是重金属,用铜锅做菜尚能理解为无知,但用铜绿为菜品染色就完全理解不能了。
道格从来没有不尊重这个时代的人的智商的想法,可是他现在觉得他们的思路也是清奇。
在他塞饱肚子的时候,站立在一旁的麦迪逊也满腹奇怪。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尊贵的道格老爷出手那么壕奢,却依旧吃如此卑劣的早餐。
全麦面包、牛奶。
这样的配置,他这样的小服务生才合适。
道格先生吃这样的早餐,未免有些掉价。
要知道其他富人,恨不得每天一日三餐都不吃美国本土的食物。而是食用原料和厨具都来自于世界各地的美食。
法国、英国、西班牙……
哪怕就是一粒黑胡椒都必须是印度马拉巴尔海岸的顶级货。
可能……道格这位小老爷,与那些腐朽的大老爷间不同?
麦迪逊想起偶然间看到道格赤(和谐)裸的上身,虽然依旧有着少年人的瘦弱,但却并不缺乏肌肉的微微隆起。
难道是因为全麦面包和牛奶更健康?
一定是这样!
麦迪逊想到这里,甚至有些怀疑自己能够在服务生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也是因为自己每天都在吃全麦面包喝牛奶!
虽然想起那乏善可陈的味道,依旧有些反感抗拒。但是想到这是自己除了两个眼睛一张嘴巴所有人类都一样的特征之外,还有如此“与众不同”但和道格小老爷相同的地方,麦迪逊竟然从心底都有些荣耀的感觉。
道格对于嘴里食物的味道,也不满意。
但是,一寸光阴一寸金,他不可能放弃无限的赚钱事业,而将有限的时间投入到烹饪这件小事儿上。
强制自己仔细咀嚼,以免过重的加大消化系统的负担。道格将面前食之无味的食物全都解决,对麦迪逊说道,“帮我叫一辆马车,然后帮我把这些报纸搬到车上去。”
“好的,先生。”麦迪逊再一次扛起麻袋,乖巧地去找马车了。
道格用手帕擦拭嘴角,擦去可能存在的残留食物残渣。缓缓站起,左手执文明棍,右手提手提箱,到了酒店门口。
清晨的朝阳明亮却不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