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比大哥江森只大两岁的小叔山淼,郑征西会不由自主的想到金朗姆酒的味道,以及他那不拘一格的个性,他对她纵容到鼓励她偶尔犯犯错,并且教她怎样做才不会被逮住,山淼爱说爱笑开朗外向,和他相处总是充满乐趣。
在她10岁那年,他就唆使她品尝他酿制的金朗姆酒,只是一小杯,她当然不可避免的醉的一蹋糊涂,先是满面通红的傻笑,在爷爷家一望无际的甘蔗农场追着她的边牧小乖乱跑……
印象最深的都是他纵容她做的那些有点儿离经叛道的事迹,让尚且年幼的她觉得惊心动魄,却又跃跃欲试……每次从凯恩斯的爷爷家度假结束回到悉尼,就让母亲觉得头疼,因为她变的更加顽劣机敏,也更加难于管束——全是山淼的功劳。
想到这里,郑征西只觉得愁肠百结,心也揪在一起疼的慌,可能是为了较劲儿,也可能只想散发胸中的郁闷,她喝了一口酒,跟记忆中的味道不太一样。不知为什么,她有点想哭的冲动,可又哭不出来甭提有多难受。她端起酒杯认真地闻了闻,又喝了一口。
方承越看到了,也没阻止,两条粗黑的眉毛下的眼眸深沉,“你以前喝过酒?”
洋人把不同种类的酒倒进不同形状的杯子,方承越知道郑征西喝的是烈酒。他手里也端着一杯烈酒。
两种不同的烈酒在灯光下泛着不同的色泽。
郑征西毫不在意的耸耸肩,脸上露出反叛和阴谋得逞般的轻笑,坦白道,“是啊,我10岁就喝过金朗姆。”
“那么早?”方承越神色如常的问。
郑征西点点头,“我爷爷家在凯恩斯有好大的甘蔗农场,他教会山淼用甘蔗酿造朗姆酒……”她看着手中的杯子,一边喝,一边挑剔的说,“山淼酿造的金朗姆比这个好喝多了。”
方承越一下子就听出了重点,“是山淼让你品尝他酿造的酒?”
郑征西用食指竖在双唇间,调皮的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只有那一次,我喝醉了耍酒疯,把他吓坏了。”
“所以,这是你第二次喝酒?”
郑征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喝完杯中的金朗姆,索性又叫了一杯。酒把心口烧的像着了火,那火又烧到脸上。她双手捧着发烫的面孔,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也多了起来。
“为什么喝朗姆酒这么容易醉呢?”
这话怕是喝高了才会问得出来,方承越说,“已经很晚了,我送你回家!”
他准备起身找小何安排车子。这么高级的酒店,肯定有接送客人的礼宾车。
郑征西这会儿是清醒的状态,急忙阻止道:“不!我不要回家!”
邻桌的郝莉见状,赶紧走过来,“我送赛琳吧。”她不知道他们谈妥没有,赛琳连续3个晚上跟她来酒吧,她母亲是不知道的。方承越是她父亲的私人助理,被他撞见了也不是好事儿。
方承越没说话,板着的一张脸看不出表情,丰润的嘴唇只管抿着,方方正正的下巴透出一股不容置疑的笃定,虽然眉头都没皱一下,看她的眼神却有一种凛然的冷意,郝莉察觉了,就定住没动。
郑征西歪着头,一只胳膊支在桌子上用手托着腮,对他露齿一笑,自然而舒展,“我今晚住在丽思酒店,如果你答应不告诉我阿爸,我就让你送我!”耍赖的意味明显,像是惯用的手段,并不是借着酒壮胆。她用英语说的,这时候还记得母亲教过她:即使只有一个异族人在场,如果可能,尽量说人家的语言。
郝莉也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