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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这小子,真有本事

    扬州城!

    秦煜在大街上闲逛,眼中东瞄西看,找着肥羊来宰。

    这几乎已经是他的惯例了,表面上看去是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其实他也有些为难没有什么办法。

    他不是没有想过找一份工,踏踏实实的生活,照顾周大娘。事实上在月前他就是这么做的,他大字不识得三个,但胜在机灵,手脚勤快,工作并不难找,只是所得银钱实在有限,勉强能够维持他与周大娘的生活,想要接济他人便无能为力了。

    大唐富足,但江南远离长安属于偏远地,唐朝不重视此地的发展,经济自然比较落后。贫穷百姓还是挺多的,虽不至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是有一小部分百姓却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一但出了意外,或者生了病,生活就开始拮据了,日子有些难过。

    秦煜自由孤苦,可他天生乐观,并没有养成那种愤世嫉俗的性格,只是看不得别人受苦,尤其是与他一般的贫苦人,于是,也不在打零工了,重操旧业。他速度快,手脚也快,很少让人察觉,即便是让人发现,别人也只能瞧见他的背影。

    这不是一般人,还真追不上他。

    此时他走出大街,来到市集上,挤在过往购物的人流里,找着下手的目标。

    他下手的对象自有一些规定,最好是胖子,胖子行动慢,为人也愚钝,即便被发现了,也追不着他,其次是衣服华丽,单身一人,且又满怀心事,掉了钱袋也不知的那种糊涂虫。

    在栖灵寺,冯东羽就是后者,他的心思都在报仇之上,满怀心事,也是最好的下手对象之一。

    突然他瞧见了一个合适的人选,在他左前方二十米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他衣着光鲜无比,手中甩着一个玉佩,典型的二世祖打扮,脸上也有着一股我是有钱人,我很了不起的模样。

    此君大摇大摆的迈着八字步,完全符合了秦煜出手的所有条件。观察了一阵,发现青年的左腰间鼓鼓的,微隆起,当然他是把钱袋藏在腰间了。

    秦煜喜出望外,漫不经心的逼近了青年。

    行动的时刻来了。

    青年高傲的犹如一只天鹅,左摇右摆,茫然不知身侧衣服割开了一道裂缝。

    秦煜来到巷角无人处,拿出沉甸甸的钱袋,咧嘴一笑,心道:“差不多有两斤重,估计有百来个大钱了。西街的老王生病,东街的赵哥四十岁了,还没娶个媳妇,还有村里的二娃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没有穿过一件新衣裳,这回一下搞定!”他拉开袋囊,登时呆住了。

    里面装的哪里是意料中的开元通宝,一块块的竟然是银饼。

    在唐朝一锭银饼通常为一两,而两斤等于二十两,一两银饼等于后世的四千一百左右的人民币,二十两银饼也就等于八万两千多人民币。

    这在后世都是一笔巨款,更何况是古代!

    秦煜傻眼了,这才意识到自己这回真的宰了一头肥羊,不,不应该是肥羊,应该叫肥牛。

    这么多银钱,应该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