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网>科幻小说>我,萨摩耶,想吃肉 > 美味的幼鹿 完了,他坏事了!
    幼鹿细皮嫩肉,是难得的美味,唯一的缺点是肉太少,吃着不过瘾。

    狼末将小鹿肥嫩的腹部撕咬出一道口子,算是做了示范,而后将整只幼鹿翻转,让它的腹部正对着汪白。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汪白一下子就明白了狼哥的意思——要他剖开小鹿的腹部,自己取食。

    他曾经在保护区观察过狼群喂养幼崽的全过程,一般来说狼崽五六个月后就会断奶,之后就要开始和其他成年狼一样吃猎物。

    比起狼,狗断奶的时间却短得多,只有一个月左右。

    如果他不是穿成萨摩耶,而是穿成北极狼的话,恐怕就要饿死在雪原了。

    即便侥幸来到林区,遇到愿意喂养他的狼哥,也会因为消化不良而感染疾病,严重的话同样会死,毕竟他遇到的七匹北极狼都是雄狼,雄狼没有产奶那个功能。

    狼群的家庭观念很强。

    刚出生的小狼会被带到族群之中,由狼群共同照顾。

    狼群会用一切方法哺育小狼,条件允许的话,它们会把猎物带回小狼身边,更多时候血腥味会引来觊觎着,它们便把食物吃进肚子里,等到回归栖息地后,再吐出肉糜反哺。

    有些大型狼群会把新生幼崽集中到一起,形成育儿所,由母狼轮流照料。

    总之,狼崽会得到狼群无微不至的照顾,这让他有点怀疑狼哥是把他当做小狼崽了。

    但这个怀疑是不成立的,狼和狗的气味完全不同,而他的长相除了毛发之外,就没有什么地方像狼了。

    他还是更加相信,狼哥是看他可爱才养着他,你说对吧大白狼?

    狼末把幼鹿丢给汪白后,就去吃另外两头驯鹿,只有他先吃饱了,其他狼才能开始进食。

    吃到一半,他偏头瞥了一眼毛球。

    小毛球蹲坐在幼鹿跟前迟迟没有下嘴,看样子像是在发呆。

    “吼!”狼末目光不善,语气带了几分谴责。

    马上吃马上吃!

    汪白心虚地低下头,对不住了小小鹿,谁让你倒霉遇上了我们?

    起初,他还是有点心理负担,毕竟幼鹿还小,不忍心吃它。

    不过小鹿死都死了,不吃也没有别的用处,于是在狼哥的催促下,寄狼篱下的狗狗只好张嘴咬住了小鹿柔软的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