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网>科幻小说>我,萨摩耶,想吃肉 > 旅鼠的团灭 我好想逃却逃不掉……
    北极兔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而且十分有嚼劲。

    汪白细细咀嚼,新鲜的北极兔肉汁水丰沛,嚼劲十足却又不会过于柔韧,对他这种牙齿还没发育完全的狗崽子非常友好。

    他享受地闭上了眼睛,顺便蹭了蹭狼哥毛茸茸的大腿表达感谢。

    不料狼哥竟然给予回应,宽大的舌苔掠过他的嘴角,卷走溢出的兔肉血水。

    等汪白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被叼上了狼哥的后背,狼群也在短暂休憩后继续开拔。

    刚刚,他是被狼哥亲了吗?

    其,其实也没什么,他以前也经常和他救助的野生动物亲亲。

    动物们不像人类那么情感丰富,它们的吻部是它们探索世界的重要部位,尤其是以嗅觉见长的犬科动物们,它们的亲吻更多是用来传递信息。

    汪白把脑袋埋进狼哥厚厚的皮毛里,他现在也是犬科动物的一员,应该要尽快适应犬科动物之间的交流方式。

    不能再用人类的思维,把简单的交流复杂化,那样太龌龊了。

    一段时间后,蓝眼也回归了队伍。

    “我说蓝眼,你的猎物呢?”狼越迈步挡住蓝眼,眼底满是嘲弄,“去了这么久,你该不会什么都没带回来吧?”

    蓝眼发出愤怒的低吼,锐利的獠牙清晰可见:“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狼越来了兴趣:“不服打一架?”

    他这个好战分子,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要挑事,没架也要找架打。

    狼末太了解自己的弟弟,为免狼越和蓝眼真的打起来,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意义的消耗上,他适时开口:“都闭嘴,跟上。”

    被训斥的狼越不再提打架的事,但他挑衅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蓝眼,大有想把这一架留到以后再打的意思。

    蓝眼不予理会,转头对狼末说:“我找到了一个旅鼠窝,里面藏了至少十只旅鼠,我怕打草惊蛇就没有闯进去。”

    狼末向他投去赞赏的目光:“做得好。”

    “我这就为您带路。”蓝眼请缨。

    狼末同意了,主动后退,替换了蓝眼的位置。

    狼哥怎么突然往后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