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向之噙着笑问:“那你喜欢什么性格的人?”

    江遐迩不明所以,傻傻看了他半天,纪向之才想起解释:“我说的是这种——”

    他伸出两只手,比出大拇指,然后对着弯了弯。

    意思是:看对眼的那种喜欢。

    纪向之人高马大,做这种动作看上去很幼稚,而且……他的手指头挨着江遐迩锁骨了。

    “你为什么要弯着?”江遐迩把他的拇指掰直,然后推远。

    纪向之:“???”

    “快煎鸡蛋。”江遐迩吩咐他。

    “聊不下去了,简直对牛弹琴,鸡同鸭讲,”纪向之边煎鸡蛋边嘀咕,“不,简直是帅哥同笨蛋讲!”

    江遐迩:“你在说什么蛋?”

    “……”纪向之,“我在说这两个笨鸡蛋!”

    江遐迩:“我不吃笨鸡蛋。”

    “已经这么笨了,多吃两个也没关系。”纪向之炒熟西红柿,倒入热水,面锅里不时便翻腾起来。

    暖黄的灯光铺撒下来,在午夜迎来一份恰到好处的宁静,纪向之坚毅深刻的眉眼变得温柔熨帖,像掉进沸腾热水中骤然软塌的面条。

    江遐迩:“我觉得你这样的就不错。”

    “什么?”纪向之不明白他说这话的意思,但一听到有人说自己不错,又嬉着张脸过去问,“我不错?”

    “你问我喜欢什么性格的,”江遐迩接过他手里的筷子,把锅里的面条囫囵搅了个圈,“我觉得你不错。”

    热水滚出细密的泡沫,江遐迩的心脏起起伏伏,仿佛回到十六岁第一次上台做答辩时那样紧张。

    也许他并不明确了解什么是喜欢,无法清楚名状那种称之为喜欢的情绪,但世界上唯一能让江遐迩说出这句话的人,只有纪向之。

    “你呢,你觉得我怎么样呢?”他直白地问道,“你喜欢我吗?”

    有些面条会在高温中变得绵糊,轻轻黏在锅底,纪向之的手臂绕过江遐迩肩背,半抱着他,握住他的手,在白色雾气中缓慢搅拌。

    声音都是朦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