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扎早已经走了。
其实她也一直是自己哄自己,这一年的清静,本就不正常。
那是鄂扎瞧她不容易,不肯跟她全盘托出,她呢,也便自欺欺人,躲着清静过日子。
勒尔贝跟他亲哥哥尚且不服气了多年,如今又怎肯真心扶持鄂扎?所以两个人这一年你来我往,必定没少起龃龉。不过都不让她知晓罢了。
她如今是更难了。那时候对付阿敏,只需跟儿子捏紧拳头一致对外,现在又要怎么办,跟儿子对付枕边人?
勒尔贝进屋,大福晋已经躺下了。他有些惴惴,脱了外衣悄悄上了炕,到底忍不住,伸了胳膊揽过她。
大福晋显然困的迷糊了,嗡哝一声,不待他听清,枕着他胳膊翻身往里睡熟了。
他松了一口气。
娶大福晋当初存了私心,鄂扎还小,自然这几年喀尔喀都交到自己手里。鄂扎呢,顶个王爷的帽子悠悠闲闲做他女婿就挺好。
可鄂扎这小子面上跟他不争不抢,但骨子里有种不屈不挠的劲儿,像足了大哥。
他万事足意,就是觉着王府住的名不正言不顺,过几年鄂扎翅膀硬了,迟早要跟他闹一场,一想到总归要把喀尔喀还给鄂扎,他就头疼。
恰好宫里先闹起来,多尼仗着他姑娘生了儿子,占了大便宜,把凡是碍着他的都发落处置了,剩个硬骨头,因是天家血肉,明着没敢动,给他塞了过来。
多尼的意思,只要他这里打发了广禄,将来喀尔喀就是他的。
他暗自想了许久,多好的机会落在他面前,但凡是个男人,怕都会跟他一个选择吧。
广禄有什么可惧怕的,顶个皇子的名儿,被人撵出京城,到了喀尔喀,在他眼皮子下,找个理由捏死他,比捏死蚂蚁容易。
这回失手是他小瞧了对手,如今他们在他的手心里,怎么都翻不出去了。
倒是大福晋,他直到今儿才发觉,真要把广禄跟鄂扎一道收拾了,大福晋跟前他没法交待。
娶了大福晋,他才觉出点活着的意思来。
女人跟女人,差的真不是一星半点。以前办那种事,不过是为着自己舒坦,发泄完了就完了。现在不一样,他在大福晋身上总是贪得无厌,想要化在她身上。
大福晋是女人中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本来该是祸害,不过他已经有了孩子,也御女无数,现在不过是倾注在她一个人身上,反倒让他有了节制的贤名。
其实他比以前更好色。每夜在大福晋身上驰骋时,脑子里总是一片迷茫,不知自己身在红尘。每次都只有把自己烧干净,才能让魂魄飞升。低头瞧着大福晋眉眼间为他晕染的艳色,他的心都飘到不知哪儿去了。
只要大福晋在他身边,他就开心。这一年来,他自己都觉着笑模样多了不少,眼角多出了几道鱼尾纹。